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政府纠风办、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卫生厅、河北证监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冀劳社[2008]57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5号)要求,制定了《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各市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省劳动保障厅。
联系人:王振表 王晓静
联系电话:0311-88616871 88616002(传真)
二○○八年八月四日
附件1:
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不规范问题,挤占挪用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
今年以来,中纪委二次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都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