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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局系统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


  二、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今年和“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局系统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意见,紧紧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突出“一化三重点”,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大“四位一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和经营性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的一体化,即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一体化)建设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产业信息化、经营连锁化,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使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1235”示范工程,即扶持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龙头企业100家,发展示范经营性基层农技服务组织200家,引导培育示范重点农业产业大户3000户以上,依托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示范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0个;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的农户占全市总农户的比例达到35%以上,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各地优势产业和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基本形成,优势产业、产品初具规模,力争实现1-2个优势骨干产业具有国际竞争力,2-3农业龙头企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5-10个产业化经营组织处于西部地区领先地位。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四位一体建设

  (一)建设示范龙头企业。探索建立有利于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保护体系,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落实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四个一批”实施。即命名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示范龙头企业,纳入农业局系统扶持发展的重点;扶持一批有明显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农业企业;兴办一批龙头企业,采取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工商资本投资的方式,逐步形成龙头企业与农业优势产业、骨干产业、特色产业配套协调发展的格局;引进一批外来优势企业,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二)建设示范产业大户。积极创新直接到产业、直接到大户的政策落实机制,认真落实以“两减免、三补贴”为重点的扶农政策。依法有偿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机制,促进产业大户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产业大户发展的帮扶措施和激励机制。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分产业建立大户档案,在科技推广、疫病防治、信息服务以及贷款担保方面给予政策支撑和技术支持。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种加结合、产供销结合的结合型、综合型经营大户,带动新的产业链、产业群的形成。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大户技能培训,结合“三农”培训工作,切块专项资金,分级开展以产业大户为重点的农民技能培训,并通过发放技术手册、建立服务队伍、设立解疑电话等方式,着力培训提高产业大户的种养、加工及管理能力。建立产业大户先进典型与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和相关的农业专家的对接联系机制,实施重点扶持发展战略,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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