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局系统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
(渝农发[2005]37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局系统产业化经营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渝委办发〔2001〕10号)精神,结合农业局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农业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全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多年来牵头和参与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实施的实践证明,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有利于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有效增加农业的附加值,实现农户与市场的连接,减少农产品市场波动,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实现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水平;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形成新的经营机制,提高我市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有利于转变工作方式,围绕优势产业,强化配套服务,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真正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打破部门、门户之见,面向全社会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并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绩效作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农业局系统工作要由主抓生产向抓生产加工流通转变,由主抓生产基地建设向抓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转变。推进农业发展要从单一发展生产向产加销全过程延伸,农业扶持要从单一良种良法生产基地扶持向专业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加工龙头企业延伸,农业建设要从产加销单一标准化推广向标准化、组织化、信息化结合延伸。要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一体化示范建设,对各个层次的示范组织实行统一命名、统一标准、统一扶持、统一政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着眼于全市农业发展的大局,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作为我们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信心,抓好落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