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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传播途径,针对当前种子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典型实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施办法》宣传活动,我局拟在今年八、九月份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宣传月”活动,为了便于各地学习宣传《实施办法》,市里将统一编印《〈实施办法〉释义》等宣传、培训资料,与区县(自治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举办不同层次的《实施办法》培训班,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实施办法》培训宣传工作。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针对《实施办法》施行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探索问题的解决对策;加强对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指导和服务,督促种子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种子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印制标签、标识和包装袋及其标注事项,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下大力气整顿种子市场秩序,整治品种杂乱、未审先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种子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请各地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市农业局并抄送市种子管理站。

  附件: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标语

重庆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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