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一项主导产业。
每村培育10名以上专业骨干农民和一大批“科技示范户”,50%以上的农户掌握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产业特色,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产业化,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50%以上,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双增”。
(三)健全一套工作机制。
全面实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实现民事代办、民情代诉,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现村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务工作制度化、民主监督程序化。
(四)修缮一批基础设施。
交通、通信、能源、水利、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初步修缮,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看病难、上学难、科技运用难等问题取得进展;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加速推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初步呈现街院整洁、村庄绿化、饮水安全、道路通畅、通信便捷的面貌。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班子队伍强村
1.实施“三覆盖”工程,构建灾后重建坚强堡垒。对不健全和需要重建的基层党组织,采取跨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产业联建等方式,及时完善和重建,形成以村党组织为主体、专业党支部为骨干、分类党小组为基础的新型村级党组织构架。积极探索在受灾群众安置点和灾区临时组建的救援队、医疗队、建筑队等组织中,新建和共建基层党组织的有效模式,确保实现灾区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其他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和延伸基层党组织工作。
2.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夯实灾后重建骨干力量。对基层党组织成员因灾害遇难空缺的职位,采取从上级机关及非重灾区选派得力干部、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干部、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的党员中挑选一批干部的方式进行补充;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因灾害遇难出现缺额的,要及时依法进行补选;对灾害中村干部受重伤一时难以上岗的,采取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表现突出的党员群众中挑选一批担任助理的方式补充工作力量。认真做好对灾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慰问、安抚等工作,建立健全以政治激励、经济保障、教育培训、帮扶解困为主要内容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