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纠风工作的通知
(渝水〔2008〕51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的纠风工作,按照我市“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的要求,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现就认真作好2008年全市水利行业纠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314”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纠风工作主要任务,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全市水利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一是要切实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文山会海之风,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渝办发〔2007〕75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将评议的重点对象定位在水利系统与群众关系密切、与发展环境改善有关的具体行政执法、管理、收费、公共服务职能的处(科)、室、站、所上。要结合实际,重点加强对本地区行风方面比较突出问题的评议。三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上见成效;公共服务部门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凡群众急需又有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必须限期予以解决。四是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市水利局将组织对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进行汇总分析,并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