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建设11座污水处理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各县(市)、贾汪区政府。
落实情况:荆马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4家正开展前期工作;贾汪大吴镇建平污水处理厂等2家前期工作办理完毕基本具备开工条件,近期开工建设;邳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等5家正按计划顺利实施。南水北调、东调南下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
95.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提升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落实情况:前期手续、部分设备招标已完成,市容局与开发区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和入园协议。
96.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徐州”建设,年内完成四环路以内8000亩山地的绿化任务,全市完成造林绿化17万亩,市区新增、改造绿地1330公顷,力争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7.5%。牵头单位:市林牧渔业局、园林局。
落实情况:完成农村造林14万亩。 8000亩山地绿化二期工程3月底完成总栽植量的80%。机场路绿化二期工程已完成拆迁任务,并于4月初经招投标进场施工。四环高速经济林带建设,完成占总栽植任务的90%。市区面上增绿已完成102个地块,立体、垂直、屋顶绿化已完成21处。
97.紧紧围绕新一轮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内外结合、资源共享、管理规范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安全市”成果,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
落实情况:大力推广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镇村(街道社区)、机关单位、服务场所、居民小区等技防监控系统建设,严密构筑“打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有效压降社会纠纷和民转刑案件,继续夯实平安创建基础。
98.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落实情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569起,死亡91人,同比分别下降1.73%和18.75%。
99.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应急管理指挥和办事机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市县两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市应急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各涉应重点部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落实情况:完成了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的调查统计,完成了全市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和2008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印发《徐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徐州市突发停水事故应急预案》。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正有序展开,正在起草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意见。
100.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全面完成“阳光信访”工程建设,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渠道,增强基层控制、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信访局。
落实情况:积极加强村级调委会、调解室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了“百日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形成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机构,普遍建立了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阳光信访”工程硬件设备已安装完毕,“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系统”已安装试用。组织实施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市领导包案、协调会办等制度。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1.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突出“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扩大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公开范围,尽快实现全市各类行政职权的全过程动态公开和全流程接受监督。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制度;对涉及财权、人权、社会资源分配权等重要职权的行使,主动接受质询和监督。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制度,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落实情况:做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编制审核上网工作,举办全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目前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正组织人员对编制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和上网公布的前期准备工作。投资70万元购置政府网站建设设施,对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升级,增添信息互动沟通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要求方面的内容。积极探索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工作,确定由公安局等7家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化试点工作,实现对行政职权的全过程动态公开和全流程监督。制定下发《2008年徐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和文件移送等配套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强对基层单位开展政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0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削减、合并审批事项,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提高集中审批办结率。大力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入驻率和窗口直接办结率;促进服务职能重心下移,在全市114个镇加快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推动政府效能建设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结合编制职权目录,根据“职权法定”和“谁行事、谁清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采取逐级排查,对所有部门行政权力进行集中清理,取消部分单位内部处室原来设置审批流程。目前,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许可及服务事项新增54个。坚持能快则快,进一步改进政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制,健全完善对具体审批项目的周检制、定期提醒制、上级催办制等制度,切实把优化政务流程和提高办事效率落到实处。升级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开通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督察通道,积极推行网上审批,150余种的申报表格实现网上下载,进驻部门及事项网上公示率、网上表格下载、网上初审等内容达到100%。全市已有24个部门通过行政审批系统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理业务,部分部门能够进行在线审批,为社会提供“一网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