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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109号)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申请产科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延期执行的请示》(郑妇幼[2007]44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郑价费函[2006]100号文件延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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