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兰州市2008年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兰州市2008年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七日
兰州市2008年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维护奥运会期间我市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稳定,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与管理,树立我市对外良好形象,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机制及职责
(一)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市、县(区)政府设立奥运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奥运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成立市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苏文武
成 员: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城市执法管理局的分管负责人。
各县(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县(区)长负责的奥运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魏小文任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城市执法管理局的分管处室负责人及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地址:城关区金昌路75号(广武商厦10楼),联系电话:2198542、2198530,传真:8812269。
(三)指挥部主要职责
研究决定奥运会期间全市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奥运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奥运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应急突发事件指挥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奥运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应急信息情况报送,提出处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突发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告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