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 负责审查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按照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有关工业结构调整的优惠政策、项目和资金,帮助指导搬迁企业争取国家和省上有关项目、资金。
市经委: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拟定搬迁改造政策,审定企业搬迁改造方案,指导搬迁改造企业搞好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自我创新,支持搬迁改造企业产品开发与升级换代,落实搬迁改造企业技改与技术创新项目贴息,负责搬迁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及政策咨询,抓好搬迁改造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市科技局: 负责指导搬迁改造企业新技术研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帮助搬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科技项目和资金。
市财政局: 负责企业出城入园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搬迁改造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市国资委: 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制定搬迁改造方案,协调实施搬迁改造工作。负责搬迁改造企业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认定、划分、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搬迁改造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搬迁改造企业社保关系及劳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
市规划局: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工业布局及功能划分,新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城市规划区外搬迁改造企业的规划选址。负责搬迁改造企业原址用地性质的调整及规划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搬迁改造企业的新厂建设用地的报批及旧址土地的登记、交易。
市建管委: 负责搬迁改造企业原址生活用水、供暖、供气等公用设施的保障工作,搬迁改造企业新厂址公交线路的规划、调整和开通。
市文化局: 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整理和收藏。
市环保局: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及政策咨询,参与搬迁企业的选址定点。
市房管局: 负责搬迁改造企业房屋权属确认,办理房屋所属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房产户籍资料,指导帮助搬迁企业完善生活区的房屋有关产权手续。负责原址土地整理范围内涉及补偿安置房屋的拆迁。
市工商局: 负责搬迁改造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