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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郑州高新区布袋李自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郑州高新区布袋李自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通知
(郑政文〔2008〕149号)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郑州高新区布袋李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批准郑州高新区布袋李自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
  二、郑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尽快在辖区内布袋李自然村人口、土地、村民住宅和集体用房等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基础上,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下,制定城中村改造方案,交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布袋李自然村土地测量定界和确权发证工作。
  四、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布袋李自然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基数审核、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五、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做好布袋李自然村土地储备方案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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