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者,应能撰写2-3篇专业性学术论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并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局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或参与教材的编写或主编、主审工作,完成1万字以上编写工作量或1至2本教材的主编或主审。

  对已出版的著作(教材),申报人必须是担任著作章节的撰写或主编、主审,如书内未注明,必须由出版部门出具证明。对虽未出版的著作(教材),但已在学校使用2年以上,效果较好的,可由学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对2人以上撰写的已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对未发表的论文,必须由局(公司)级以上单位组织论文评比获优秀论文奖,并出具优秀论文证书。

  (四)学历、资历

  1.高级讲师(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五年以上。

  (五)外语

  申报技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成绩合格。

  符合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中有关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试或放宽要求或考核古汉语(医古文)。

  (六)计算机

  技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的计算机要求,按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执行。

  (七)班主任工作

  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必须具有担任班主任4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虽未达到4年但成绩明显,并获局级以上先进班主任荣誉称号。

  (八)操作技能要求

  1.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专业工艺课教师,须持有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须持有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