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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新郑市人民医院执行二级甲等医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新郑市人民医院执行二级甲等医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37号)


新郑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新郑市人民医院按市级二甲医院收费的请示》(新价[2007]24号)收悉。鉴于该院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并实行了股份制改造,且民间资本已控股;同时考虑到该院床位规模、设施设备水平以及服务质量,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试行期一年。你局要加强监督管理,在试行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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