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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心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心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54号)


郑州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改建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申请》(院字[2006]39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精神,结合试行一年的情况,经研究同意郑价费函[2005]16号文件延续执行。(急诊楼、五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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