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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第九中学分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第九中学分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76号)


郑州第九中学分校:

  你校《郑州第九中学分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研究同意你校新校区宿舍楼收费标准为:四人间每生每期40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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