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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63号)


中牟县物价局:

  你们《关于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是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分校。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办学费用情况,现将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年160元。

  三、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及时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收费资金管理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课本作业本费用(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独立办学。即必须具备独立的校园、独立的法人、独立的人事管理和经费核算、独立的教学管理,严禁与本校混合编班或实行“一校两制”管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按本文规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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