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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国税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局、省政府和我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税收新闻发布是税务机关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发布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税收统计数据、税收工作重大举措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税收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税收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二、组织管理
(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国税新闻发布工作,局内各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
(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新闻发言人由省局分管领导担任,代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外发布国税新闻。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国税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审核国税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主持国税新闻发布会;代表省局机关对外发布税收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三)国税新闻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省局其他领导可以发布重要新闻。受新闻发言人委托,省局有关处室领导可以发布有关新闻。
三、内容和方式
(一)国税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发布党和国家税收工作方针、重大税收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重要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2.发布我省国税收入等统计数据、我省国税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3.发布涉税违法案件以及重大突发性税收事件及处理情况;
4.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税收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5.需要发布的其他国税信息。
(二)税收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1.新闻发布会;
2.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3.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4.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5.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6.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四、实施程序和要求
(一)税收新闻发布的主要程序
1.明确发布主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定税收新闻发布主题,报新闻发言人审定。
2.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我省国税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提供,省局办公室负责汇总把关,报省局领导审定。
3.确定发布形式和人员。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以及以省局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般由省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省局其他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省局办公室提出建议后,报省局领导确定。
(二)税收新闻发布是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作用,服务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省局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涉税新闻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