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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州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甘南州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是州政府2008年解决民生问题“十件实事”之一,为了实施好此项“惠民工程”,圆满完成2008年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任务。根据省民政厅敬老院建设计划,结合我州农牧村五保供养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让农牧村弱势社会群体享受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解决部分“鳏寡孤独”困难群体的吃、穿、住、医、葬问题,确保十七大提出的 “老有所养”目标的实现。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敬老院基础建设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牧村敬老院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管理、维护相配套的农牧村敬老院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农牧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权益,为构建和谐甘南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提高农牧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根据省上五保集中供养要求,结合我州农牧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的现状,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今年全州集中供养农牧村五保对象达到4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提高到10%以上。力求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初步满足农牧村五保对象的供养需要。  2008年具体完成以下敬老院、五保供养点建设任务:
  1.农牧村敬老院:
  ①合作市敬老院,供养床位(人员)25张(人);
  ②临潭县新城中心敬老院,供养床位(人员)35张(人);
  ③舟曲峰迭敬老院,供养床位(人员)7张(人);
  ④碌曲县中心敬老院,供养床位(人员)25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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