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数字集群无线对讲系统,扩大应急通讯覆盖范围;推进应急通信基层化、广泛化;建设应急通讯备用网络。由各区及经济功能区和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应急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相关部门正确引导媒体和舆论,稳定公众情绪;组织媒体做好应急管理的社会宣传;完善各级政府和主要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与港澳地区定期的信息沟通机制。由各区及经济功能区和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港澳事务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应急队伍建设。
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防汛抢险、水上搜救、环境污染、卫生、地质灾害、抗震救灾、矿山救护、森林防火、动植物疫情、防化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技术装备;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及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等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由各区及经济功能区和市公安局、市三防办、市气象局、珠海海事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珠海九洲港务集团公司、康宁社区居委会、市大学园区工委、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红十字会、各镇(街)和村(居)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防汛抗旱、生活救助、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森林火灾、农林渔业有害生物等领域的救灾物资储备,逐步购置或租用大型运输设备、救灾专业直升机、核生化等有毒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大型设备;采用多种方式保持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在2008年底前完成应急物资基本情况的普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配方案。由各区及经济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三防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负责。
(七)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探索建立与人防结合的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应急阶段的交通管制与疏导,确定紧急通行绿色通道,保障关键基础设施和重点危险源的通达能力;探索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补偿、调用机制;提高水、陆、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重点推进林区、城中村的消防通道建设。由各区及经济功能区、市发改局、市城管办、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珠海海事局、市农业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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