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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紧急通知


  三、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向灾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全程免费就业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灾区劳动者办理《就业服务卡》。要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活动,通过采取政策送上门、岗位送到人等方式,就地就近为灾区劳动者实行专门帮扶;对于灾区单亲、残疾、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要实施“一对一”、“面对面”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当地就业环境,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要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会,在灾区劳动者与用人企业之间搭起相互沟通的桥梁,为灾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强与培训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布培训信息,为有技能培训需求的灾区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提高灾区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要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作用,建立灾区劳动者资源数据库,对灾区劳动者实行动态管理,并为灾区劳动者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灾区劳动者就业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省劳动保障厅成立“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厅长朱勇担任组长,厅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文件另发),具体研究制定援助方案,抓好各项落实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为灾区劳动者来皖就业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要设立热线服务电话,向灾区劳动者公布,接受他们的诉求。

  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合作,调度好就业专项资金。要建立就业信息调度和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区劳动者在皖就业情况。自6月份起,各地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灾区劳动者就业援助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参见附件),于每月后5日上报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省财政厅社保处。省劳动保障厅将定期通报各地安置灾区劳动者就业情况,并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在适当时候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灾区劳动者就业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灾区劳动者就业援助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略)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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