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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银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银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了落实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确保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及时办理,依法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2008年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白银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机构设置
  主 任:张明泰  副市长
  副主任:陈其银  市政府秘书长
      刘志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守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成 员:杨重存  市长助理、西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禄邦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智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策一  市财政局局长
      宿俊乾  市经济委(国资委)主任
      常升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狄生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生有  市司法局局长
      田多祥  市乡企局局长
      董继武  市农牧局局长
      李作璧  市教育局局长
      兰满夏  市卫生局局长
      张得珍  市民政局局长
      马国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维忠  市审计局局长
      王晓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巨忠  市环保局局长
      张廷茂  市交通局局长
      刘兴才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李兰宏  市房产局局长
      李仲孝  市商务局局长
      尚可新  市政府法制局局长
      陈纳贤  市政府法律事务处副主任
      高启震  市建设局调研员
  复查复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张守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忠学、郝尊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化,由接替相应行政职务者替任,不再行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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