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科学消费和维权意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四进”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月”、 “食品安全知识下乡” 等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确保公众对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基本满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科普常识,及时宣传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三会”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信息的交流。建设嘉峪关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准确公布监督检查、监测评估和风险预警等食品安全信息,在社区和农村开办阅览室,提升食品科学消费理念。
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1、城区工作办公室、郊区工作办公室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分别开展街道、乡镇涉及食品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达标活动。
2、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创建业务指导,并主动与城区工作办、郊区工作办做好衔接工作。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8月)。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运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对种植养殖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学校及企业食堂进行登记,并按照四个环节分别建档造册。
2、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2009年2月)。各职能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对创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标准进行现场业务指导,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3、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3月)。市食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峪关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德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生光任副组长,城区工作办、郊区工作办、市食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粮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创建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胡生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区工作办、郊区工作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