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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和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人,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企业诚信监管档案,引导约束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一是强化种植基地全过程监管,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设备,做好农产品基地土壤、空气、水质的监测工作。严把农产品市场入口关,重点解决蔬菜产品的高毒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水果的农药残留和生长激素滥用问题。二是推进养殖基地规范化建设,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实施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快优质农产品品种、产地认证工作。从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和强化无公害生产意识入手,参照GAP、HACCP、ISO9000等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以基地为示范样板,不断带动和扩大无公害生产技术覆盖范围。
  责任部门:郊区工作办。
  (三)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食品生产单位要制定规范、统一的进货登记制度,食品信息可追溯率达100%。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小作坊的基本情况档案,对小作坊落实分类监管措施。一是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和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卫生安全状况,以及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并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如原料材、包装物等)的备案制度。重点查处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二是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在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百千万工程”和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以街道、乡镇为主,按品种或片区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档案,按照“全面监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小作坊监管工作原则,将所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三是推进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区工作办、郊区工作办、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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