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厚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市政告字〔2008〕18号)
仁厚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是我市2008年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仁厚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占地总面积约为111.46亩,东临东二环路南段西侧,南起西安工程大学(原西北纺织工学院)实习厂,西邻西安工程大学家属院东墙,北临仁厚庄北路,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拆迁和安置工作由碑林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仁厚庄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认真进行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搬离拆除现场。
五、市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和碑林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对改造范围内抢占土地搭建的所有建筑、违章建筑及占道市场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同时做好仁厚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及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仁厚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停止一切影响拆迁改造工作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