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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鸡政发〔2008〕2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2008年5月30日,我市鸡东县原兴农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有13名工人被困井下,生存机会渺茫。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国正在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奥运会即将开幕之际,正值全省深入贯彻国家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之时,是我市今年发生的第二起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也是第二起煤矿透水事故。这起事故暴露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深入等多方面的问题。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5·30”重大透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此,现就切实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议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严格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要扎实推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力整治各种安全隐患

  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交通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水务局、电业局、农机总站、水产总站、消防支队、鸡西车务段等部门和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要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鸡安发〔2008〕9号)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和行业特点,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并要切实搞好监督检查。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隐患的监督和管理。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层级管理机制,实施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登记备案制,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充分运用限期改正、停产整顿、实施关闭和行政处罚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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