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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和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表2
  重大项目考核量化评分表(重大建设项目/配合单位)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1

专项工作进度

40

1、专项工作按计划完成目标进度,得40分;提前完成,加10分。

2、拖延工期占总工期的1%-30%的,分别扣1-30分。

3、拖延工期超过总工期30%的,扣40分。

2

专项工作质量

20

视专项工作质量情况评分。

3

协调解决问题

20

视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情况评分。

4

工作方案

10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和落实得10分。否则视情扣分。

5

廉洁情况

10

相关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得10分。否则视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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