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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1
专项工作进度
40
1、专项工作按计划完成目标进度,得40分;提前完成,加10分。
2、拖延工期占总工期的1%-30%的,分别扣1-30分。
3、拖延工期超过总工期30%的,扣40分。
2
专项工作质量
20
视专项工作质量情况评分。
3
协调解决问题
视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情况评分。
4
工作方案
10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和落实得10分。否则视情扣分。
5
廉洁情况
相关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得10分。否则视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