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估内容
区、县(市)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市直部门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投入、产出及效果、管理三个方面。
根据绩效评估内容,分别研究制定区、县(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区、县(市)政府所属部门绩效评估参照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参照区、县(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
五、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采取流程控制评估方法进行,即年初制订绩效工作计划、日常持续监测、年终总体工作评估考核。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考核。
(一)指标考核。根据可衡量、可验证的绩效指标和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价。定量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和工作实绩数据为主要依据;定性指标完成情况由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二)公众评议。由市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绩效评估内容设计社会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对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进行社会评议。
(三)察访核验。由市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组织,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被评估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和核验,并对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结果进行综合,形成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划分为若干等次。
试点单位的模拟评估结果不影响其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08年7-8月)。邀请市绩效评估课题组专家对试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理论及操作实务培训。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定绩效评估内容和维度的基本思路,评估指标选取的原则、依据、路径和方法,区分定性和定量指标的程序和标准,定量评估指标的标准、权重比例和计算方法,信息采集的渠道、步骤和方法,选择评估主体的原则和方法,绩效评估的向度和基准,以及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等。
(二)指标研制阶段(2008年8-9月)。市绩效评估课题组专家进驻试点单位,会同试点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访谈,开展问卷调查,提炼和选取评估指标,确定具有闭合性的指标体系、定性指标的评估方式、定量指标的标准和权重、评估的向度和基准,以及信息采集的渠道、步骤和方法,评估主体和方法等事项,形成绩效评估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