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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优化招商引资区域布局。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形成既有分工协作、又有适度竞争的区域招商合力,避免产业同构化。要围绕“香洲服务、西部制造”的战略布局和园区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培育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

  (七)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精心筛选、包装一批符合珠海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项目,针对欧美、日韩开展先进制造业招商,针对港澳开展现代服务业招商,针对长三角、环渤海湾等地区开展对内招商。

  (八)突出抓好产业招商。围绕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大力开展产业招商。结合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做好家电电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印刷及办公自动化耗材、游艇制造和航空等产业专题招商,完善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

  (九)扶持优势产业新项目发展。今后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设立优势产业新项目扶持资金,扶持优势产业新项目发展,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财政、外经贸、经贸部门共同制定。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可参照这一办法作出相应安排。

  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十)完善招商网络和平台。积极联络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建立起覆盖面广的招商网络。大力发展中介招商和代理招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作用。整合招商资源信息,完善招商项目库和招商信息管理平台。

  (十一)选商选资、引大引强。瞄准发达国家大型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着力引进占地少、用工少、有研发、有品牌、高技术、高效益的优质项目。大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到我市设立经济总部、研发中心和服务外包基地。要注重把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与推动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引资结构。

  (十二)拓宽引资渠道。支持珠海企业在境内外融资和上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引进外来资金。

  (十三)打造珠海投资环境新形象。市财政每年安排900万元作为对外形象宣传专项资金,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树立珠海适宜投资创业的“概念品牌”和“形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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