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珠府〔2008〕92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保持吸收外来资金稳定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招商引资是珠海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在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积极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国家有关外经贸政策调整、区域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等因素带来的严峻挑战,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务求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近期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为奋斗目标,落实“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坚持“对外对内招商并举、外源内源双轮驱动”,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以招商促发展、以引资促发展。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内资注册资本金年均分别增长13%、20%。
二、优化和拓展招商引资载体
(三)落实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认真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按一定比例配套投入,提高园区的项目承载力和竞争力。
(四)加快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制订城区旧工业厂区改造方案和政策,逐步推进城区旧工业厂区改造,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载体。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存量建设用地和园区用地的调整置换,拓展园区发展空间。
(五)促进土地的二次招商和开发利用。由市国土部门牵头,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紧密配合,加大清理闲置用地的力度,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达到法定收地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收回。在符合发展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已出让但未使用土地依法有条件流转。
三、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招商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