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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委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二)听取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
  (三)研究讨论委系统党的建设、机关干部年度考核、评比表彰、组织人事、党员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重大问题。
  (四)研究讨论其他必须由党委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十一、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驻委监察室主任、总工程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组成,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列席。主任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主任确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
  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交流重要工作情况,汇报重大督查事项情况。
  (二)研究处理并解决行政及业务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市建委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行政及业务事项。
  二十二、市建委专题会议由主任(党委书记)、副主任(副书记)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和主持,委机关有关科室及委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涉及两位以上领导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会议议题由科室或委属单位提请有关领导研究后确定。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有关科室、单位负责组织并负责起草纪要,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报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档。
  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协调市建委领导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专门问题。
  (二)协调解决分管单位之间有意见分歧的问题。
  (三)研究协调需提交市建委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问题。
  二十三、市建委全体干部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委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建委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必要时由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全体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省建设厅的决议、决定。
  (二)总结和部署市建委的重要工作。
  (三)分析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形势,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四)需要由市建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工作例会由主任主持,委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原则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通报近期工作,安排下一步任务。
  二十五、拟提交市建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建委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市建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确定。拟提交市建委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建委组织人事科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市建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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