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林 市科技局局长
袁惠荣 市民政局局长
于清生 市司法局局长
黄丽萍 市人事局局长
张维民 市交通局局长
宫成国 市农业局局长
闫玉清 市文化局局长
刘英阁 市卫生局局长
张 枫 市广电局局长
王志强 市房产局局长
王振国 市外侨办主任、旅游局局长
李茹宝 市地税局局长
黄泓源 市工商局局长
李中青 市邮政局局长
张彦辉 工商银行行长
于德水 农业银行行长
张庆远 中国银行行长
吴 刚 建设银行行长
刘亚文 市城市信用社总经理
孙德禄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李兴财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
闫亦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是统筹研究部署全市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解决服务业发展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辛慧春(兼),办公室副主任闫亦贵(兼)、岳润川。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研究制定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 筛选、谋划服务业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库,积极争取资金,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
3. 研究制定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与国家、省政策措施的对接和落实。
4.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兑现奖励。
5. 加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测,搞好调度、分析。
6. 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推进服务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7.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优化发展环境。
努力为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通过改革,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服务业行业和领域,均允许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减少规范行政审批,改革企业登记制度,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和各类收费标准。加强在税收、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以及投融资等方面对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为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领域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社会公益性强、有发展前景的服务业重点项目,从而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各金融机构也要积极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服务业项目,加大对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的资金支持。不断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度,通过招商引资,扩大我市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提高我市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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