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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发〔200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源市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六日

辽源市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出的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吉发〔2007〕10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促进就业、增强功能为目标,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为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着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政策引导,实施项目推动,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7年,全市服务业预计实现增加值70亿元,同比增长18%;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6%;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3万人,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税收贡献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和专项规划。

  按照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研究制定辽源市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编制《辽源市服务业跨越发展规划》。规划期初步定为3年(2007-2009年),发展规划阐述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提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为指导服务业跨越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编制现代物流业、经贸流通业、地方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农业服务业、文体教育卫生服务业、科技人才服务业、公用服务业十大服务业专项规划。

  (二)制定并出台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保障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和各专项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决定》要求,研究制定并出台《辽源市加快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加大资金投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简化规范行政审批、拓宽融资渠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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