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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6.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医院和康复机构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康复管理人员、眼科、低视力、语训教师、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康复业务骨干、精防和社区医生、基层康复员、志愿者及亲属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实用康复技术和方法,适应工作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教育。
  任务指标:
  1. 健全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要。
  2. 巩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3. 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4. 建立健全助学制度,深入开展扶残助学工作。
  主要措施:
  1. 各县区政府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安排,同步实施。
  2.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创办残疾儿童幼儿园,普通幼儿园要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康复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教育。
  3. 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在目前市聋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将残疾人初等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特教学校常规教育教学之中;在市职业高中开办残疾人职业教育班。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设立特教班。
  4. 优先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互助关爱助残奖学金项目”,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给予资助。
  (三)就业职培。
  任务指标:
  1. 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法律有效支持、政府特别扶持、市场竞争上岗有机结合的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
  2.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 200人,促进农村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稳定就业。
  3. 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能力。
  4.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 000名左右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后上岗率达到60%以上。
  主要措施:
  1. 各县区要进一步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特别扶助。组织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二期工程,继续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进残疾人在社区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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