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组织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工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五年来,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 1 780人,其中,分散按比例就业257人,集中就业675人,个体就业848人。“十五”期间,全市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50万元,其中,用于职业技术培训支出152万元,共培训城镇残疾人 2 160人,培训就业率达60%;使用再就业资金103万元,通过小额借款等形式,扶持57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全市新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350个。五年来,共解决残疾人温饱7 200人(救济人数3 100人、扶贫开发解决温饱4 100人),城镇纳入城市低保范围6 500人。
(四)扶贫解困工作扎实开展。
市、县区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了政府总体扶贫规划中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市、县区对残疾人优惠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实质性的条款。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帮、包、带、扶”活动,全市共包保贫困残疾人1 480户。通过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使142户贫困残疾人搬进新居,总投入资金240万元,完成改造面积7 000多平方米,294名残疾人受益。积极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五年累计争取4 800余万元,为20余户企业提供了信贷资金,共安置残疾人就业786人,辐射带动残疾人1 000余人。
(五)宣传文体工作进一步活跃。
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残疾人事业,增进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团结、关爱、互助社会风尚的形成。举办了全市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等残疾人文艺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积极组织参加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残疾人书法、绘画、手工艺评选,残疾人田径运动员选拔赛,并取得了良好成绩。市聋哑学校、龙山区康新学校被省残疾人体协确定为全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积极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共获得金牌22枚,银牌14枚,铜牌7枚,为国家争了光,为我市争得了荣誉。2004年,我市残疾人田径运动员王秋洪参加了在雅典举办的残奥会,并获得男子跳高铜牌的好成绩。
(六)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市、县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及《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修改和完善了对残疾人实行的优惠政策;市、县区人大、政协定期组织《残疾人保障法》和
《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广泛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已指定委托8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设定了2个国家级、5个省级、6个市县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300人次。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共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1 037件(次),结案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