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源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八日
辽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逐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辽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我市残疾人事业从总体上向前迈进了一步。
(一)康复工作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通过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和“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程,带动了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市共有1.5万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 790例,为49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安排62名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28名,为聋儿提供助听器75台,30名聋儿经康复训练进入普小普幼,入普小普幼率达31.25%;为172名贫困肢残者安装了假肢,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3 831件,指导训练肢体残疾人101人,脑瘫儿童24名,智力残疾儿童79名;组建社区康复机构7个,培训社区兼职医生及残疾人监护人1 325人。累计投入康复资金79万元。
(二)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共有特教学校4所,在校生250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275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随班就读率达97%。认真组织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助学工作、“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省、市助残奖学金项目,共筹集资金65万元,资助96名贫困残疾学生。以社会定点培训机构为主体,自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有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37个,其中残联自办培训机构5个,委托社会力量举办培训机构32个。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