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要把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与公务员的录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提拔任用等结合起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
3. 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各级政府法制部门(机构)负责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有关的法律规范;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做好政府法制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水平,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政府法制部门(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把理论研究成果及时应用到依法行政工作中,为依法行政的有效推进提供智力支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辽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计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编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协调、督促、指导全市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应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机构,其行政首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自的依法行政规划、实施方案或意见,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规划,制定实施年度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将全市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2009年年底,市政府将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对贯彻落实本规划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积极为政府法制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要抓紧解决当前个别县区和部门的法制机构在设置形式、级别、编制人数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政府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