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面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以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以注射剂生产企业、近期被举报的企业、国家和省药品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及近2年内没有进行过跟踪检查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GMP跟踪检查力度,实施飞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建议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对生产假劣药品涉及面广、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强化医疗器械和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开展细贵中药材、特殊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使用和销售医疗器械,无证医疗器械产品,橡胶避孕套,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医疗机构生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本辖区内被投诉、举报或存在安全隐患、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调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突出整治严重扰乱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强化对重点监管品种的专项治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货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强化对企业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力度。加大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
  进一步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禁止发布、未经审批和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整治的主要对象是全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相关的广告公司。
  (三)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秩序
  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在处方和配方环节上的合理用药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