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标准,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扩大食品监测范围,监测品种达到40种以上,按照省里要求尽快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督促有条件的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强化食品退市管理;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在上述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六)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开展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以及防止源头污染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七)制定实施“保护知识产权两年行动纲要”。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确定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确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强化执法、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推动地方法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继续深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八)进一步强化执法。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突出查办重大案件。进一步完善法规,增强可操作性,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不断加大基层商标、文化、版权、专利和公安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投入力度。
(九)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构,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具备“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信息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平台,争取开通“辽源市保护知识产权网”。在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设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强化案件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