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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辽源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辽源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6年辽源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6年辽源市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和商业欺诈4方面的专项整治,结合行业和我市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各项整规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振兴我市经济、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认真实施食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4〕23号)。继续贯彻落实《全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制度。
  (二)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完善农业标准体系,重点推进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优势区域农产品的标准化,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监测范围覆盖市、县区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力争我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督抽查、巡查回访、执法检查等各项监管措施;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基本遏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情况;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重点食品不少于8类、100种以上食品;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生产加工原料的监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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