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各镇、街道、特教学校和福利企事业单位,要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利用现有体育活动场地和体育活动器材、设施,结合残疾人的特点,积极组织和引导残疾人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运动和社区健身活动,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身体素质。
(五)定期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每4年举办1届全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会,每2年举办1次全市残疾人单项体育比赛活动,以此筛选和培养残疾人优秀体育人才,确保我市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三、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高残疾人体育工作水平
(六)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在基层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市体育局要积极努力配合市残联制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培养训练计划,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以此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竞技水平较高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
(七)建立残疾人体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市残疾人体育比赛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残联、市体育局根据比赛需要提出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
(八)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训练基地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残疾人体育教学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做到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全市除经营性以外的其它各类体育场馆向残疾人免费开放。
(九)加强教练员和医学分级人员能力建设。市体育局要依托市体校的教师队伍,逐步建立起较为稳定的教练员队伍,为残疾人运动员提供优质的专业训练。市残联要结合残疾人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情况,配备好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医学分级人员。
(十)营造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各级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在国内外体育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十一)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峪关市残疾人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梁洪涛任组长,市残联理事长于成、市体育局局长孟庆顺任副组长,市城区工委书记杨录祥、市郊区工委书记林树江、市财政局副局长黎 平、市民政局副局长薛亮、市体育局副局长吴政华和市残联副理事长胡智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市残联,具体负责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组织、联络工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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