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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坚持综合改革,推进机制创新。不断深化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载体创新,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和体制性障碍,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口发展目标和政策,抓重点,破难点,整体推进人口问题的有效解决。在人口调控和管理过程中,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狠抓薄弱村帮促和特殊人群管理两大重点,进一步夯实农村、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三块基石”,确保网底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进一步加大晚婚晚育引导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教育、村民自治、政策激励等措施,调动广大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积极性;健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建立调控有力、管理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体系,用服务促管理、用合力促发展、用改革求提高,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加强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尊重人民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杜绝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的行为发生。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户籍、土地、教育、就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给予优惠。大力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充分利用部门优势,采取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予以优先扶持,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和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保障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人口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运用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判断未来一定时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变动趋势。围绕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对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尤其要加强对全市第四次生育高峰和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坚持把人口问题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提高人口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的人口安全观,建立有效避免和化解人口安全危机的宏观 调控和综合协调的长效机制,构建人口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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