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成风,取信于民。要加强作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健全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加强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对今年新增加的专项治理项目所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的评议,逐步健全完善行风评议的科学评价体系、规范的运行方式和有效的结果运用机制。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日常工作,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和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机制和内容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特别是要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台《内江市“行风热线”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各上线单位的工作行为,对违反该《办法》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关系民生的工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内江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听众的满意率和诉求的解决率。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使之真正成为纠风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形成纠正-建设-监督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