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荥阳市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郑价费〔2007〕9号)
荥阳市物价局:
你市目前执行的《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郑价费函[2003]5号)文件,对荥阳市的殡葬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95号)的有关规定和市物价局2007年度收费工作安排,现对你市殡仪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
(一)骨灰存放收费
1、金属架每位每年50元。
2、木架每位每年20元。
3、存放证每证8元(含骨灰柜门销一把)。
(二)火化证明每证2元。
(三)休息室收费
1、小休息室100平方米以下,每次收费40元。
2、大休息室100平方米以上,每次收费150元。
(四)告别厅收费
告别厅收费无论小、中、大告别厅一律含鲜花告别台、花圈、小白花、黑纱、电子屏、哀乐。
1、小型告别厅使用一次收费80元。
2、中型告别厅使用一次收费250元。
3、大型告别厅使用一次收费450元。
(五)尸体整理收费
1、正常尸体脱衣、穿衣、理发、一般整容化妆,每项20元。
2、洗擦身每次50元。
3、租用解剖室、使用安乐恒温冷藏柜、传染病尸体和严重变形的尸体整容由丧主与殡仪馆商定。
二、殡仪延伸服务收费
(一)骨灰袋、防尘罩每套5元。
(二)焚烧卫生清理每次2元。
(三)装尸体塑料袋每个18元。
(四)外购骨灰盒按进货价加30%收取。
(五)殡仪服务部门应提供不同档次、多种价位的骨灰盒,以便丧主自愿选择。骨灰盒价格应按照合理盈利的原则,利润率控制在20%以内。
(六)殡仪馆院内停车看管费由你市管理。
三、尸体火化费、运尸费、抬尸费、尸体停放费按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豫价费字[2000]95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起执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郑价费函[2003]5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