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学校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继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改造。继续按照“高中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学校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每乡镇努力建好一所中心幼儿园”的要求,进一步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积极推进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通过验收的学校比例达到了75%;继续推进直属学校建设,完成了甬江职高、外国语学校、惠贞书院、效实中学东钱湖校区等4所学校改扩建项目;推进高教园区(北区)建设,建成宁波工程学院一期工程项目。
2.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190个建设项目,总计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投资2.5亿余元,年内有90%以上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
3.全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继续开展2万余名农村教师的全员培训,完成《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和《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两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任务,考试合格率达99%以上。
4.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狠抓了教育硬件和软件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等级提升。宁波三中、宁波四中顺利升级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全市省一级重点普高达23所,国家级和省一级重点职高各10所,省一级重点综合高中2所;新增57所市现代化建设达纲学校;新增省义务教育示范性中小学61所;效实中学东钱湖校区开始招收首批学生。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教育管理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1.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制订并以市政府名义颁发《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等,对若干规定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启动《宁波市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完成《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报告;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工作,配合省语委做好方言类节目现状调研,投放问卷1200份。
2.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成立宁波市教育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了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开展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直属学校部门经费管理出台新政策,进一步明确责权利,体现学校法人地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固定资产动态系统管理;与有关高校沟通,落实了高校债务消化方案。
3.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开通了宁波民办教育网,完成了宁波市社会办学研究会与宁波市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分会整合,更名成立宁波市民办教育协会;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新增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7所,省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达到13所。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明确了2007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16项责任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与直属学校签订了规范办学及收费行为目标管理书。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维修等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管,参加招投标监督30余次。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对慈湖中学等3所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审计,对甬江财经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七)大力开展新一轮中小学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