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17.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重视教育立法工作,调研、起草《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建立宁波市教育法律咨询队伍,聘请相关法律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做好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18.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强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理念,制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教师的法律素质,依法规范校内各种管理制度,开展依法治校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实施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19.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加大教育审计工作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20.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和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完善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完善自查与抽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收费检查机制,严肃执行《宁波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1.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以抓文明处室达标活动为基础,做好第六轮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积极推进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竞聘工作;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扎实做好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网上办理程序;进一步做好“两会”提案的答复、督办工作,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档案、社团和保密工作;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各类教育考试和招生的监管,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
(六)发挥教育合力,营造教育发展优质环境
22.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中小学党建目标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党建示范点建设工程;完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党建网络化管理水平,扩大宁波教育党建网的影响力;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
23.积极做好群团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制度;拓展沟通渠道,建立健全教职工利益诉求的表达、反映、沟通、解决机制;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缓解教职工压力;深入开展“优秀教工之家”创建活动以及群众性教学技能比赛和业务交流活动;重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的作用,不断拓宽学生成长成才的渠道和平台;深入开展14岁青春期、18岁成人教育活动和共青团主题教育活动;贯彻《
妇女权益保障法》,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促进女教工和女大学生岗位成材;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