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评审,依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进行。对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适当放宽评审要求。
申报人员须经过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业务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为精简材料,小中高申报人员的《申报人员师德表现考核表》和《学生问卷汇总表》不再要求作为参评材料报送。
五、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县(市)区报送材料前,参评人员的申报资格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
今年送省评审材料,应按浙教人〔2008〕115号文件中附件5《材料清单》的要求组织。其中材料二的“有关证书”,以我市印制的《评审材料复印件粘贴册》所要求的复印件来组织材料。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按一式1份填报,因须印制条形码,必须按规定准确填写申报人身份证号码。此表的条形码由县市区统一印制。
《评审表》中要求填写反映申报人员教育教学(专业)工作实绩等内容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单位公章。《评审表》中要求填写反映申报人员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所填写的内容要与送交的材料相一致。送省评审时,两篇代表作论文(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其他论文(材料)可提供复印件(要求复印论文所载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表》的《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报省时按一式4份填报。
送省评审材料中有关表格可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教师队伍”栏目中下载。
送市评审材料的填报,仍按甬教人〔2007〕131号文件要求执行。
《参加业务考核人员花名册》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表格的填报内容有所调整,表格样式详见附件5、附件6。
送市评审的有关表格可到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gov.cn)“网上办事”栏目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农村学校任教的申报人员应在有关表册中填写现任职学校的所在地址,并注明该地址所属乡镇(街道)。现仍在农村学校、偏远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要注明在农村学校、偏远农村学校工作的年限(可隔年累计),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确认。
六、主要事项的时间安排
6月28日前,由所在学校组织业务考核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