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注册
(宁价费发[2007]187号)
自治区人事厅,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精神,现将重新核定的我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在国家收取的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我区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的费用。具体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考试收费的主体,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考试工作中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