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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市二轻工业学校、北京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合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市二轻工业学校、北京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合并的通知
(京教计〔2008〕1号)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会议纪要2006年第110期)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教委所属部分学校有关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07]16号)精神,决定将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局职工大学)、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与你校合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局职工大学)、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与你校合并。同时撤销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局职工大学)、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建制。

  二、你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合并工作领导小组,尽快研究制定合并工作实施方案。

  三、你校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院系、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统筹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科学合理地设置内部机构、确定人员编制。

  四、你校应按《关于(市级)教育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中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对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局职工大学)、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进行资产清理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你校应加强对合并工作的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妥善安置干部、教职员工,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并入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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