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劳社办字〔2008〕60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今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三部重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今年起先后开始施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和《吉林省个体工商户雇工工伤保险办法》(以上简称“三法一条例一规章”)也将陆续施行。做好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对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改善民生意义重大。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抓好贯彻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制宣传培训工作领导,确保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有序进行,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整合行政资源,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三法一条例一规章”的颁布和施行,是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由于涉及面广,而且政策性强,社会各界关注程度高,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强有力的统一宣传培训工作。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没有形成全省上下统一的宣传培训合力,一些地方培训和办班较为混乱,不但培训效果差,甚至出现随意解读政策的现象,给法律法规贯彻实施造成了负面影响。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今后,凡是涉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除外)的宣传培训工作,由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与监察处(科)按照职能分工,统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处(科)配合,统一部署和实施宣传培训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