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技术管理。矿山要加强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露天矿山排土场和边坡等的技术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并执行防治重大灾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监测设备。特别是含有尾矿库和排土场的企业要在每年汛期来临前制定安全防汛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重大灾害调查,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治措施。
4、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有关规定。地下矿山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相关要求,建立通风管理制度,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管理,保证其风质、风量、风速满足作业要求。
5、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积极采用采空区探测、边坡和尾矿库监测、井下作业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
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地下矿山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
2、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矿山应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6)的要求,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矿山应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积极推进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3、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矿山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按
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